GB/T 35789.1-2017 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范 第1部分:汽車》(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Identification of Motor Vehicles - Part 1: Automotive)。
該標準是關于機動車電子標識的通用規范,涵蓋了汽車領域的應用。
一、范圍:
GB/T 35789的本部分規定了安裝在汽車上基于超高頻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機動車電子標識的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部分適用于安裝在汽車上基于超高頻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機動車電子標識的設計、生產、試驗和使用。
二、試驗項目:
溫度試驗、濕熱試驗、鹽霧試驗、太陽輻射試驗、振動試驗、跌落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鹽霧試驗機、氙燈老化試驗箱、振動試驗機、跌落試驗機等。
四、設備廠商:
環儀儀器
五、試驗程序(部分):
太陽輻射
試驗
將機動車電子標識粘貼在邊長大于10 cm 的方形玻璃上,按GB/T 2423.24“試驗程序A"進行試驗,試驗時間為3個循環。試驗結束后使用目測法觀測機動車電子標識表面是否起皺、龜裂、褪色,然后按5.3.2的要求檢測讀寫靈敏度,判斷是否符合4.1.2的要求并記錄。根據試驗結果判斷是否符合4.3.1.2的要求。
鹽霧
試驗
將機動車電子標識粘貼在邊長大于 10 cm的方形玻璃上,按GB/T 2423.17進行試驗,其中:鹽水濃度為5%,PH值為6.5~7.2、溫度為35℃,空氣濕度RH85%,試驗時間為16 h。試驗結束后使用目測法觀測機動車電子標識表面是否起皺、龜裂、褪色,然后按5.3.2的要求試驗讀寫靈敏度。根據試驗結果判斷是否符合4.3.1.3的要求。
振動試驗
將機動車電子標識粘貼在邊長大于10 cm 的方形玻璃上,按GB/T 2423.10進行試驗。試驗結束后使用目測法觀測機動車電子標識是否變形、開裂、脫落,按5.3.2的要求試驗讀寫靈敏度。根據試驗結果判斷是否符合4.3.2.1的要求。
通過遵循 GB/T 35789.1-2017 標準,汽車制造商和相關行業可以在車輛中應用符合要求的機動車電子標識,以實現車輛識別、信息交換等目標。同時,該標準為汽車領域的電子標識技術提供了一定的規范,促進了相關技術的推廣和應用。